銷售條款和條件

1.詮釋

1.1 在本條件中:

「買家 」是指在平台上購買商品的人;

「條款」指本銷售條款與細則;

「合同 」指卖方接受买方在平台上下达的购买卖方所售货物的订单时成立的合同;

「貨品」,亦稱為 「產品」,是指平台上可供銷售的貨品,包括貨品的任何分期付款或貨品的任何部件;

"LP "指 LUMINOUS PROSPERITY TRADING LTD.(公司註冊地址為 71-75 Shelton Street, Covent Garden, London, WC2H 9JQ;

「LP條款和條件 」指本銷售條款和條件以及與使用平台和/或服務相關的所有其他條款和條件及政策;

「平台」指 https://lpstar.shop/ 網站;

「賣家 」指使用平台和/或服務向買家銷售貨物的賣家,包括第三方

賣方。LP 也可能是所選貨品的 「賣家」;

「服務 」指使用 LP 在平台上提供的任何服務、資訊和功能;

「第三方賣家 」指使用平台和/或服務向買家銷售貨物的賣家,不包括 LP;「書面 」包括電子郵件和任何類似的通訊方式。

1.2 本條款中對法規任何規定的任何提述,應解釋為對在相關時間修訂、重新制定或擴展的該規定的提述。

1.3 本條款中提及的 "LP "均指LP代表其自身作為賣方和/或平台運營商和/或第三方賣方代理人作為賣方就每份合同所採取的行動。

1.4 本條款中的標題僅為方便起見,不應影響任何條款和條件的解釋。

2.合約基礎

2.1 本平台為買方和賣方(統稱 「雙方」)之間的貨物銷售提供場所和機會。平台上列出銷售的特定貨物的賣方身份,無論是LP還是第三方賣方,均可在列出該等貨物的網頁上說明。

2.2 如果买方在平台下单购买LP销售的商品,且LP已接受该订单,则构成买方与LP之间直接签订的合同。另一方面,如果買家在平台下單採購第三方賣家出售的貨物,且上述第三方賣家已接受該訂單,則構成買家與第三方賣家直接訂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是由買方和第三方賣方直接簽訂,LP不是合同或買方和第三方賣方簽訂的任何其他合同的一方,也不接受與任何此類合同相關的任何義務。此類合同的雙方應對他們之間的合同、貨物的上市、購買保證等負全責。

2.3 平台上提供的與貨物供應相關的任何資訊,包括照片、圖紙、有關交付範圍、外觀、性能、尺寸、重量、作業材料消耗、作業成本的數據或第三方賣家通過聊天系統披露的任何資訊,均不具約束力,僅供參考。在簽訂合同時,買方承認他/她/它不依賴並放棄基於所提供的任何此類陳述或資訊的任何索賠。

2.4 雖然賣方盡力提供準確的貨物描述,但LP和賣方均不保證該等描述準確、最新或無誤。如果買方收到的貨物與平台上描述的貨物和買方訂購的貨物有根本性的差異,則應適用本條款第7條。

2.5 LP在平台上發佈或出版的任何報價單、發票或其他文件或資訊中出現的任何排版、文書或其他錯誤或遺漏均可更正,LP不承擔任何責任。

3.訂單與規格

3.1 買方可通過在平台上提交並填寫訂單的方式購買貨物,並應負責確保訂單的準確性。所有訂單應由賣方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賣方接受的每份訂單應構成一份獨立的合同,並應在通過平台傳輸時被視為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LP有權(但無義務)處理該訂單,而無需買方的進一步同意。儘管如此,買方仍可要求取消或修改訂單,LP應盡力(但無義務)在商業合理的基礎上予以執行。

3.2 訂單的接受和買賣雙方之間的合同只有在樂平向買方發出貨物發貨確認書後才能成立。為免生疑問,在發出發貨確認之前,利豐有權拒絕或取消任何訂單,而無需向買方提供任何理由。此外,在發出發貨確認書之前,LP有權要求買家向LP提供聯絡方式及其他驗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地址、聯絡電話等。

3.3 买方不得修改或取消已签订的合同,除非事先得到LP的书面同意,且买方应全额赔偿LP因修改或取消合同(视情况而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利润损失)、成本(包括所有劳动力和所用材料的成本)、损害、费用和支出。

4.價格

4.1 货物的价格应为买方在平台上下单并填写订单时平台上标明的价格。該價格包括任何適用的銷售稅或服務稅、增值稅或買家應支付的類似稅項,但不包括運費。

4.2 如果貨物在平台上被錯誤定價,賣方保留終止合同的權利,在此情況下,將通過電子郵件或LP手機應用程序通知買方取消合同。儘管貨物已經發送或在運途中,或者已經向買方收取了款項,賣方仍有權終止合同。

5.付款條款

5.1 买方有权使用平台上提供的各种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當買方在本平台下訂單時,只有在賣方接受買方訂單並簽訂合同後,才能收取實際付款。所有付款均應支付給LP,LP可以其自身權利或作為賣方的代理人(在賣方為第三方賣方的情況下)接受付款。買方承認,LP有權代表第三方賣方向買方收取款項。

5.2 LP在平台上規定的適用於各類支付方式的條款應適用於本合同。支付方式也可能受以下條款約束:

5.2.1 信用卡

所有買家均可選擇信用卡付款。LP 接受所有支援 3D Secure 的 Visa 和 MasterCard 信用卡(由 Visa 驗證,並由 MasterCard 保護)。買家的所有信用卡資訊均受業界領先的加密標準保護。

請注意,如果買家使用非英國銀行發行的信用卡,由於外匯匯率的原因,可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

5.2.2 借記卡

LP 接受所有 Visa 和 MasterCard 借記卡,視銀行供應情況而定。所有借記卡號碼均受業界領先的加密標準保護。

5.2.3 線上銀行

選擇此付款方式後,買方應將其所購貨品的總購買價(包括任何適用的稅、費和運費)轉至 LP 帳戶。交易必須以英鎊支付。LP可自行決定拒絕向任何買家提供此付款方式,而無需通知任何理由。

5.2.4 電子錢包

LP 接受 Touch'n Go eWallet、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支付寶 HK 付款方式。

5.3 對於與買家選擇的付款方式有關的任何失敗、中斷或錯誤,買家不得向賣家或其任何代理(可能包括LP)提出索賠。LP保留在任何時候暫時或永久修改或終止任何付款方式的權利,而無需通知買方或給予任何理由。

5.4 如果買方未能根據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的條款和條件支付任何款項,或付款因任何原因被取消,則在不影響賣方可獲得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賣方有權:

5.4.1 取消合同或暫停交付貨物,直至全額付款;和/或、

5.4.2 按月利率 1% (1.0%)向買方收取未付金額的利息,直至買方全額付款(計算利息時,部分月份視為全月)。

5.5 購買商品的所有款項必須使用平台上提供的付款方式支付給樂譜。對於因直接向第三方供應商付款或通過平台上可用支付方式以外的支付方式付款而可能產生的任何損失,樂譜不承擔任何責任。

5.6 除貨到付款和貨到付款外,所有退款應通過原始付款機制退還給付款人,貨到付款和貨到付款的退款將退還給買家的 LP Wallet。

5.7 樂譜對退款能否及時到達您的帳戶不提供任何性質的保證。付款處理可能需要時間,並且受制於支付提供商的內部處理時限。處理銀行和/或支付提供商在退款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樂譜支付。所有退款均以 LP 接受有效退貨為條件。樂譜保留隨時修改退款處理機制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6.交貨/績效

6.1 貨物應當交付到買方在其訂單中指定的地址。買方無權選擇貨物交付時間。

6.2 如果买方指示将货物交付到一个收货点(「收货点」),买方将在货物交付到收货点时收到通知。買方應在貨物交付至收貨點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收貨點提取貨物,否則,合同將被終止,貨物將被退回給賣方,並向買方退款。

6.3 樂普有權隨時將其銷售/交付貨物的全部或任何義務分包出去。

在不通知買方的情況下,向其可能不時決定的任何其他方提供。

6.4 貨物交付的任何日期僅為近似日期,可能發生延遲。貨物交付時間/賣方履行義務的時間並非關鍵因素,LP對任何原因造成的交付或履行延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6.5 如果賣方未能按照合同或在合理的時間內交付貨物,買方應通過向LP發出書面通知,有權要求在其後的指定時間內履行合同,該指定時間不得少於14天。如果LP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履行,則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退還未交付貨物的款項。

6.6 即使在買方根據上述第6.4條要求退款後,貨物仍已交付買方的情況下,買方應立即將交貨情況通知LP。貨物的財產不得轉移給買方,買方應以LP的受托代理和受寄人的身份持有貨物,並應將貨物與買方的貨物分開保管。LP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買家向LP交付貨物,如果買家不遵守規定,LP保留就交付貨物對買家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並保留向買家索取損害賠償和所有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的權利。

6.7 如果買方未能接收貨物(非由於買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原因或由於賣方的過失),則在不影響LP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LP可以:

6.7.1. 以現有可獲得的最佳價格出售貨物,並(在扣除所有合理的存儲和銷售費用後,)向買方收取超出合同價格的部分,前提是已全額結清付款,或向買方收取低於合同價格的任何差額;或

6.7.2. 終止合約並要求損害賠償。

7. Return & Refund Policy

8.貨物的風險和財產

8.1 货物损坏或丢失的风险应在交货时转移给买方;如果买方未能接收货物,则应在LP提出交货时转移给买方。

8.2 儘管有貨物交付和風險轉移的規定,或本條款中的任何其他規定,在LP收到現金或全額貨款之前,貨物的財產不應轉移給買方。

8.3 在貨物的財產轉移至買方之前,買方應以LP的受託代理人和受寄人身份持有貨物,並應將貨物與買方的貨物分開保管。

8.4 買家與LP同意,買家應立即通知LP任何不時影響LP對貨物所有權的事宜,且買家應向LP提供LP可能不時要求的與貨物有關的任何資料。

8.5 在貨物的財產轉移至買方之前(只要貨物仍然存在且未被轉售),LP有權隨時要求買方向LP交付貨物,如果買方不遵守,LP保留就交付貨物對買方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並保留向買方索取損害賠償和所有其他費用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

8.6 買方無權抵押或以任何方式質押任何仍屬於LP財產的貨物作為任何債務的擔保,但如果買方這樣做,則買方欠LP的所有款項(在不影響LP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情況下)應立即到期並應付。

8.7 如果根據貨物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本條款第 8 條中的規定不具效力,則該國家/地區在性質上與所有權保留最接近的法律概念應被視為經必要變通後適用,以實現本條款中所表達的基本意圖,且買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步驟使其生效。

8.8 買方應賠償 LP 因維護和執行 LP 在本條款下的權利而發生的所有損失、損害、成本、開支和法律費用。

9.終止

9.1 買方可以在賣方發送貨物之前,通過我們的 「聯繫我們 」頁面(https://mall.LP.world/contact/)向LP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已經發送,買方不得終止合同,只能按照本條款第7條退回貨物。

9.2 在不影響本條款其他條款中任何其他終止權利的情況下,賣方或代表第三方賣方行事的LP可以在以下任何事件發生時或發生後的任何時間,向買方發出通知,停止任何在途貨物、暫停向買方進一步交付貨物和/或立即終止合同:

9.2.1 合約中的貨物因任何原因無法提供;和/或

9.2.2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平台上被错误定价。

10.保證和補償

10.1 除本條件明確規定外,所有其他保證條件或條款,包括成文法或普通法隱含的保證條件或條款,均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排除在外。

10.2 根據本《條款》第10條,樂普保證貨物在交付時與規格相符,並同意自貨物交付或視為交付之日起12個月內(「保修期」)對任何不符合規格的情況進行補救。如果买方是以消费者身份进行交易(根据1957年《货物销售法》和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LP进一步向买方提供法律不能排除的默示保证。

10.3 樂普上述對貨品的保證是根據以下條件提供的:

10.3.1 對於所供貨物的壽命或損耗,或在任何特定條件下是否適合用於任何特定目的或用途,均不作任何條件或暗示,亦不作任何保證,儘管該等目的或條件可能為 LP 所知悉或獲悉。

10.3.2 對貨物的任何描述僅供識別,使用此類描述不構成按描述銷售。

10.3.3 無論是否有任何特別或特殊說明,或法律是否隱含任何特別或特殊說 明,LP僅按照貨物出售時的一般說明交付貨物。任何此類特殊或特定描述應僅被視為 LP 對此表達的意見。對於第三方供應商可能通過聊天系統提供的任何此類特殊或特定描述,LP不承擔任何責任。樂譜對貨品的質量、狀況或適用性不作任何保證。

10.3.4 对于买方或第三方采取的下列措施和行为及其后果,LP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缺陷的不当补救、未经LP事先同意对货物的改动、添加和插入部件,特别是非LP提供的备件。

10.3.5 LP 對以下情況引起的任何缺陷不承擔任何責任:不適合或不當使用、買方或第三方安裝或調試缺陷、合理損耗、故意損壞、疏忽、異常工作條件、缺陷或疏忽處理、不當維護、過度負荷、不適合的操作材料和替換材料、工作不良、不適合的地基、化學、電氣技術/電子或電力影響、未遵循 LP 的指示(無論是口頭或書面指示)誤用或未經 LP 批准對貨物進行更改或維修。

10.3.6 未經 LP 事先書面批准而進行的維修或補救工作,直接或間接導致任何第三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責任,LP 概不負責,買方應賠償 LP 因上述索賠而產生的每項損失、責任和費用。

10.3.7 如果在付款到期日之前,貨物的總價款尚未以已結清的資金支付,LP 對上述保證(或任何其他保證條件或擔保)不承擔任何責任。

10.3.8 對於保修期屆滿後産生的任何貨物缺陷,LP 不承擔任何責任。

10.4 如果貨物的質量或狀況存在任何瑕疵,或貨物不符合規格,買方可根據 LP 的退貨政策和上述條款第 7 條,向 LP 或賣方申請退還有瑕疵和/或損壞的貨物,以換取更換貨物或退款。

10.5 買家可要求維修有問題或損壞的貨物,作為根據上述條款第7條退回貨物以換取退款或更換貨物的替代方法。然而,LP和賣方有權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此類要求。此類請求一經 LP 或賣方接受即不可撤銷,不合格貨物(或其部分)將按原訂單進行維修。一旦LP或賣方接受該要求,買方不得再根據本條款第7條選擇退貨。

10.6 如果在買方發出書面警告的情況下,貨物仍未在合理時間內得到維修,買方有權按照貨物的減值比例要求減價,但在任何情況下,減價幅度不得超過受影響貨物價格的15%。LP可自行決定給予買方減價,以代替維修。在按上述方式進行維修或減價後,買方不得再向賣方提出索賠。

10.7 當LP或賣方提供替換貨物或向買方退款後,不合格貨物(或其部分)將成為LP或賣方的財產。

11.責任

11.1 在任何情況下,對於利潤或商譽的損失、生產或收入的損失或任何類型的特殊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買方因第三方提起的訴訟而遭受的損失或損害),即使該等損失是可以合理預見的,或者買方已告知LP發生該等損失的可能性,LP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11.2 本條款第 10 條規定的補救辦法是買方對貨物不符合規定或缺陷的唯一和專有的補救辦法,LP 對貨物不符合規定或缺陷的責任應按照本條款第 10 條規定的方式予以限制。

11.3 儘管本「條款」中有任何其他規定,賣方對買方或任何其他方就每份合同下的貨物銷售所造成、引起或與之相關的所有損失所承擔的最大累計責任,不得超過買方在該合同下支付給賣方的金額。

11.4 如果多個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導致相同的損失,則應視為在這些條件下只導致一個索賠。

11.5 買方不得在知悉引起索賠的情況之日起 12 個月後,或在他/她/它理應知悉的情況之日起 12 個月後,向 LP 提出訴訟,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保修期結束後 12 個月。

12.一般

12.1 如果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是由於超出LP或賣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或故障所導致,則LP或賣方對不履行、錯誤、中斷或延遲履行本條款(或其任何部分)下的義務,或對平台和/或服務內容的任何不準確、不可靠或不適用概不負責。

12.2 本條款規定或允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均應採用書面形式,如果是向LP發出的,應寄往其註冊辦事處或主要營業地點;如果是向買方發出的,應寄往相關訂單中規定的地址、買方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或通過LP手機應用程式。

12.3 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國際商會出版的《國際商業條款》中所定義或賦予特定涵義的任何術語或表述,在本條款中應具有相同涵義,但如果《國際商業條款》的規定與本條款有任何衝突,應以後者為準。

12.4 LP對買方任何違約行為的放棄不得視為對其後違反相同或任何其他條款行為的放棄。此外,LP未能執行這些條款並不構成對這些條款的放棄,而且這種失敗不影響LP日後執行這些條款的權利。

12.5 如果本條款的任何規定被任何主管機關裁定為全部或部分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則本條款其他規定的有效性及有關規定的其餘部分不受影響。

12.6 非合約一方(包括任何一方的任何雇員、高級職員、代理、代表或分包商)無權強制執行合約中未經雙方事先書面明確同意而明示或暗示賦予該人利益的任何條款,該同意必須參照本條件第 3.3 條。

12.7 本合約受英國法律管轄。 

12.8 (在買方與第三方賣方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如果因合同引起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糾紛、爭議或索賠,或因合同的違約、終止或無效而引起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糾紛、爭議或索賠,在向LP提出索賠之前,買方必須用盡針對第三方賣方的所有法律途徑。因合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糾紛、爭議或索賠,或因合同的違約、終止或無效而向LP提起的任何此類訴訟,應根據亞洲國際仲裁中心(AIAC)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庭由 AIAC 主任指定的一名獨任仲裁員組成。仲裁地點為吉隆坡。仲裁庭的任何裁決應為最終裁決,並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12.9 儘管有上文第12.8條的規定,為保護其知識產權和機密信息,或為違約或不履約,LP有權通過禁制令或其他衡平法救濟方式展開法庭法律訴訟。

12.10 LP可通過平台或LP指定的其他通知方式更改本條款,該等更改應在LP通過上述方式指定的日期生效。如果買家在該日期後繼續使用平台,則視為買家接受該變更。如果買家不接受該變更,買家必須停止訪問或使用平台,並終止本銷售條款和條件。

12.11 賣方在任何承認、發票或其他文件中的任何排印、文書或其他錯誤或遺漏應予糾正,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12 如果本條款以英文以外的任何語言(「外文版本」)執行或翻譯,則以英文版本為準,並優先於外文版本。

12.13 本條款應構成「買方」和「賣方」之間與本條款主題相關的完整協議,並取代和完全取代先前與本條款主題相關的所有諒解、通訊和協議。

12.14 在履行本條款下的義務時,LP保留委託或分包履行其任何職能的權利,並保留按LP認為適當的條款使用任何服務供應商、分包商和/或代理的權利。 

13.預售計劃

13.1 本條款 13 與 LP 提供的預售計劃有關。除本第13條和本條款外,根據預售計劃提供產品的品牌的任何現有規則和條款可能適用。如果本條款第13條、本條款、任何品牌的規則和/或使用條款之間有任何不一致或衝突,在不一致或衝突的範圍內,以本條款第13條的規定為準,其次是本條款、使用條款,再其次是任何品牌的規則。

13.2 預售計劃應在 LP 決定的一段時間(該段時間稱為 「預售期」)內向特定買家(由 LP 自行決定)提供。 

13.3 樂普在其技術和運營能力範圍內提供預售計劃,但可能會因緊急技術原因或所需維護工作而出現停機或無法使用的情況,在此期間,預售計劃和其他服務的使用會被中斷或受到影響。無論在任何情況下,LP 對此類情況概不負責。 

13.4 在預售期間,某些商品在平台上提供預售。買方可以通過支付部分預售購買價格(「預付款」)下預售訂單購買任何此類商品。提供預售的貨品、該等貨品的定價及所需預付款額應由第三方賣方(若該等貨品由第三方賣方銷售)或LP(若該等貨品由LP銷售)(視情況而定)決定。

13.5 在支付預付款之前,應告知買家在預售期內應為該貨物支付的預付款額、為完成該貨物訂單應支付的餘額(「最終付款」)以及支付最終付款的時間(「最終付款期」)。最終付款期應從預售期的最後日期之後開始。

13.6 如果買方未在最後付款期限內為該等貨物支付最後付款並完成訂單,則預付款不予退還,並將被沒收。

13.7 只有在預售期和最後付款期內分別支付了預付款和最後付款的情況下,LP方可確認預售項目下的貨品訂單並處理交貨。如果買家在預付期內為任何貨品支付了預付款,但未能在最終付款期內為該等貨品支付最終付款,則該等貨品的訂單將不會被確認,LP將擁有保留和/或沒收預付金額的唯一權利、權利和酌情權。

13.8 買家有權使用LP不時規定的任何付款方式支付根據預售計劃提供的任何貨品的款項,但以下情況除外:

13.8.1 對於透過預售計劃購買的貨品,不得提供貨到付款或貨到付款作為付款方式;且

13.8.2 买方应被要求对每笔预付款和尾款使用相同的付款方式。

13.9 LP保留取消和/或退還買家預付的任何款項或與預售計劃相關的任何訂單的權利,如果LP單方面絕對酌情決定該買家違反了本條件、使用條款或任何其他原因。

13.10 任何優惠券或優惠券代碼均不得用於購買根據預售計劃提供的任何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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